粤高校心2019【21】号
关于公布广东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
教学督导师、咨询督导师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 号)中关于组织或委托心理学专家以及实践工作者,定期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开展评估督导,开展案例督导和个案研讨的有关精神,进一步规范我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督导工作,提高我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水平,根据各校多年以来反映的实际需求,按照个人申请、单位资料审核同意,经广东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审核、投票,决定聘请华南理工大学黄建榕等9位同志为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督导师、咨询督导师,南方医科大学赵久波等7位同志为心理咨询督导师,广州中医药大学马利军等21位同志为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督导师。
希望受聘专家认真履行职责,有效发挥作用,为进一步提高我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专业水平、促进大学生心身健康、建设健康、和谐、幸福、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广东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专业委员会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