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主任工作职责(试行)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是高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中心主任是本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的主要执行负责人,一般也代表本校同时兼任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专业委员会的理事。为了进一步推动我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的规范化发展,强化行业专业化管理水平,根据《广东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建设标准》(试行)的有关精神,制定我省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主任(或负责人,高心委理事)工作职责如下。
一、组织本校从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的专兼职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的有关要求,每学期积极主动向学校有关上级领导请示汇报工作,并制定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的具体书面方案和建议。
二、对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和《广东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建设标准》的各项规定,督促本校认真贯彻落实,提高对标准的执行力。每年按质按时完成省教育厅要求报送的相关统计指标的专题报告。
三、加强本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队伍建设,增进团队合作精神,定期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每学期不少于一次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集体备课、听课,说课等教育教学改革活动和教学督导,在新生心理测试、建立心理档案、个人和团体咨询、危机干预等方面加强团队协作,积极预防职业枯竭和职业倦怠。
四、积极组织本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与咨询师参加全国和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年会、技能培训、教学比赛、咨询督导等活动;或积极向主管部门领导提出选派专兼职教师参加上述活动的建议;积极维护会员权益,保障每个会员对学会各类通知有知情权,有外出进修学习和参加学术交流的公平机会,维护中心人员身心健康,提高中心人员对工作待遇和工作环境的满意度。
五、积极组织本校学生参加国家、省学会和区域中心组织的心理剧、心理微电影、心理漫画、心理主题演讲、朋辈咨询、拓展训练等各类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比赛活动,为学生参加活动提供必要的专业指导与帮助。
六、积极参加区域心理中心活动,充分利用区域中心校际合作资源与公共关系优势,推动本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发展,发挥本校在区域中心工作的作用。
七、定期组织对本校专兼职心理咨询师进行个案讨论和咨询案例督导,经验交流会,规范撰写案例报告。
八、对新进入或离开本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岗位的教师名单要及时书面报告给专业委员会会进行登记注册或备案处置。
九、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主任要加强自身心性修养,带头加强对上级职业指导性文件、职业规范和职业技能的不断学习,加强继续教育,每年期末主动向学校分管领导呈交岗位履职报告,成绩优秀者可以作为高心委优秀中心主任年度先进个人评选。
广东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专业委员会
二0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